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工作议事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推动班子民主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内容
(一)重大决策
凡涉及后勤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1.后勤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贯彻落实学校规定、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需向学校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 后勤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后勤管理处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安全稳定工作、重要制度等;
4. 涉及后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重大突发事件;
6. 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对本处违规违纪职工的处分、处理。
7.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向学校推荐干部;
2.向学校申请招聘、引进人才或用工,处室权限范围内岗位调整;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及设备采购计划;
2.未列入预算的、向学校建议重大维修建设项目、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等;
3.本处室使用的重要资产管理及调配;
4.涉及基建、维修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的重大事项;
5.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项目。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编制后勤管理处年度办公经费、维修材料、设备采购预算;
2.学校批准的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包括突发性维修项目、维修材料及器具设备的支出);
3.处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的和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
(一)决策机制
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具体是指班子成员会议或由班子成员和工会主席参加的党政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由后勤管理处处长确定。
(二)决策程序
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凡列入党政工联席会集体决策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政工联席会决策之前,应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三)决策形式
1、集体决策。决策前要充分酝酿讨论,决策过程中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策意见,同时做好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2、表决决策。表决决策要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1、会议出席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形成决议;
2、领导班子或党政工联席会讨论决定的内容,应按规定统一发布,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