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洗浴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12 14:24:0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校园洗浴中心由总务处负责经营和管理。
二、校园洗浴中心只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
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饮酒过量者严禁入浴。
四、洗浴者不得随意拆动洗浴设备设施,不得在淋浴头上搭挂毛巾及衣物。
五、要爱护浴池内一切公共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并给予罚款处理。
六、浴室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进入浴池,违反者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入浴者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其他物品,贵重物品不得带入(钱票、证券、金饰品等),如有丢失责任自负。更衣柜门要锁好,一旦出现更衣柜门打不开时,应及时告诉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撬锁、撬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八、入浴者要注意节约用水,严禁在浴室内洗涤衣物,违者给予罚款处理。
九、保持浴室内、外卫生,不得乱抛、乱扔杂物,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室内打闹、喧哗,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协助工作人员做好浴室服务工作。
十、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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